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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建市民诚信档案 迈出“失信惩戒”第一步
作者: 来源:广西新闻网 日期:2013/10/9 10:11:03 人气:

    近日,南宁市信用办对交通违法、环保违规、跨门槛经营等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引起各界反响

    南宁迈出“失信惩戒”第一步

    近日,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南宁市信用办)作出一系列“高调”举动——宣布重点推进南宁市700多万市民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对一部分失信行为信息进行曝光。这些举措,让“信用”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个人信用档案”怎么建?不讲信用会受到什么处罚?曝光失信行为时,个人隐私是否会同时曝光?南宁市信用办主任贲国晶就这些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曝光失信记录 助推“美丽南宁”

    早在2006年,南宁市就着手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于2009年10月正式建设全市信用信息系统。

    “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南宁市走在全国前列。”9月29日,贲国昌介绍说,目前,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毕,汇总数据已初具规模。该系统作为构建“守信褒扬,失信惩戒”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公布,这也是南宁市对信用信息进行开发应用的一个有益尝试。

    这个平时甚少进入公众视野的部门,为何选择在今年9月下旬首次曝光失信信息?贲国昌解释说,近期以来南宁市委、市政府开展的“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是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助推器”。

    据介绍,目前南宁市对信用数据进行开发使用的时机及条件都已成熟。通过曝光失信记录,一是对失信行为者起到震慑作用,提醒有失信行为的市民及企业及时处理失信记录;二是提醒广大市民遵规守纪、遵守社会公德。目前,对失信记录的曝光,主要是在南宁市属电视台、报刊媒体上公布,同时,南宁现代信用网也同步发布。

    市民提出疑虑 部门作出解答

    9月24日,首批失信行为“黑名单”被公之于众,一批在交通违法、环保违规、跨门槛经营等方面有失信记录的个人名单,在市民中激起了各种反响。不少人惊呼“这次动真格”的同时,一些人也对此提出了疑虑。对此,南宁市信用办等部门作出了解答。

    疑问一:同名同姓,如何区分?

    市民看法:

    9月24日,南宁市信用办在媒体上发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自然人)名单,名单中只登出了被执行人(即“老赖”)的姓名。市民林先生因此遭遇了意外的烦恼——在被曝光的“老赖”名单中,就有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林先生说:“那几天有亲戚朋友问我是不是被曝光了,真的不胜其烦。”

    部门解答:

    贲国昌介绍说,由于是初次“试水”曝光失信信息,没有经验可循,一些细节未能考虑周全。例如交通违法的信息由交警提供,但由于公布时间紧迫,来不及挑选,因此就按姓氏笔画顺序,先从笔划最少的丁姓开始公布名单。交通违法名单曝光后,南宁市信用办也接到不少反馈意见,认为“曝光的全是姓丁的,不太好”。因此,今后信用办将重点公布累计电警记录较多的个人,或将名单打乱后整理公布,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此外,在后续的曝光中,信用办还将做一些改进,例如在“老赖”的名单后加上身份证号(省略尾号),以示区分。

    疑问二:记录有误,能否纠正?

    市民看法:

    南宁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周先生对“2013年以来桂A机动车在广西境内未处理的电警记录”曝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电警记录”严格来说并不是认定的违法记录,如果驾驶员对电警记录有异议,可以到交警队查看录像,确认这条记录是否证据充足;如证据不足,交警会将这条电警记录消除。周先生提出,如果驾驶员“被冤枉”,大名却已被曝光在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妥。

    部门解答:

    9月2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人员介绍说,他们是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将数据提供给南宁市信用办,至于这些信用信息的使用,则不是他们的工作范围。同时,两家部门也表示,媒体刊登出来的部分内容有待商榷。

    贲国昌介绍说,南宁市信用办掌握的失信信息是由各部门提供的,如果被曝光的个人对失信信息持有异议,可以向对应的部门提出申诉,再由该部门向信用办提供相关证明,修改失信记录。

    只曝失信行为 不曝个人隐私

    目前,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收集的信息已涵盖全市57个部门,全部覆盖六县六城区,包括公安、税务、交通、城管、环保、质检、中级法院、水务、住房公积金等,这些信息都是各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其中有企业的也有个人的。

    截至今年9月4日,信用信息数据库汇总信息总量达258.2万条,南宁全市14万户企业、42.9万个人已有了自己的信用档案。如此海量的信息,如何管理才能确保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贲国昌介绍说,这些信息应用分为内部共享、依申请公开和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种。其中,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得到信息主体本人授权才可以查询,不会涉及个人隐私问题;向社会主动公开失信者的信息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层层筛选,谨慎审核,最大程度保护个人隐私。

    9月27日,被曝光了未处理电警记录的两位丁先生,分别登录了南宁现代信用网,点击网页上“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入口”,按照提示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网页随机提供的验证码,但网页回复并无信用信息。两位丁先生有些疑惑——自己的失信信息已经见报了,为何在信息平台上却查无记录?

    9月29日,南宁市信用办工作人员解释说,南宁现代信用网目前只能对部分企业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个人失信记录的查询功能还未开通。由于涉及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工作量庞杂,需要多部门协调合作,“个人信用档案”的建成尚需时日。

    据介绍,“个人信用档案”的功能令人期待——待网站功能完善后,市民可以查询到:诚信纳税企业及个人信息、价格诚信单位信息、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欠税信息、偷税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信息,以及环保违法信息、规避执行的“老赖”信息、交通违法责任人信息等。

    惩戒失信行为 或将有规可依

    贲国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市民而言,建立信用体系最大的作用,是对个人的失信惩戒,“这个体现不出来,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不成功的”。

    贲国昌透露,不久的将来,南宁市将制定出台《南宁市失信行为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曝光后仍未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的失信行为人进行惩戒。目前,《办法》正在草拟和讨论中。

    记者了解到,虽然《办法》尚未出炉,但大致的内容已经确定。比如严重失信的社会法人,将不得办理各类资质证照的年检、禁止申请新设、分设其他社会法人;不得申请政府资金扶持、资金补贴,不得享受政府其他优惠政策;不得参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等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等。严重失信的个人若干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办理各类资质证照的年检,禁止在新申请设立的社会法人中担任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贲国昌说,今后,失信行为人受到的惩戒将不仅于此。南宁市信用办还会将其失信记录上传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使失信者在贷款、求学、就业、采购、招标等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带来不便,“一处失信,处处受罚”。

    在这个过程中,信用办扮演的是“记分员”、“协调员”的角色,协调各部委办局收集和记录信息。信用体系的评价机制,则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进行。贲国昌介绍说,已被最终核实并公布的失信信息,谁也无权删除,被曝光单位和个人在处理完失信记录后,其记录后面会附加“已处理”之类的注明,但这条记录不会完全删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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