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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学术不端”行为“放大招”
作者:个人诚信平台 来源:中国商报 日期:2016/9/7 16:33:17 人气:
 

    教育部日前制定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明确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据悉,该办法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

  长期以来,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积极推进学术诚信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高校学术风气。

  此次教育部在列举式规定上共涉及7项内容,涵盖了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等当前最为突出和集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复杂多样,对此,在办法第7项中规定了开放性的兜底类型,即其他违反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也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据记者调查了解,受制度影响,高校学生要通过完成不等数量论文获取相应学分,高校科研人员也需靠论文的发表量从而获取职称,为了走“捷径”,论文“一条龙服务”的诞生也造成了更多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通过互联网搜索不难发现,现如今论文代写可谓已形成产业链,从花钱买论文到论文代发,不等的价格和不同的受众人群促使该链条不断衍生发展。

  针对种种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高校、教育部对于学术不端的问题提出的方法在本质上还是有所欠缺的问题。关键在于官办大学的行政化,许多高校在办学方向上做不到以科研导向、教学导向为主。高校办学要回归学术本原,做到教育家治校。然而,如今往往认真做学问的人会被“边缘化”,几乎得不到任何制度奖励。想要遏制住学术不端的行为,只出台相关办法还不远远够,而要对大学、科研机构进行结构性改革,不能单一地按照发表量、课题量作为评价体系尺度。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此次办法的制定与实施,体现了教育部对高校学术不端问题的高度重视,但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重要的是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办法在落实过程中,恐会遭到高校行政治校的阻扰。因此,在颁布文件的同时,教育部门还要努力推进高校进行校内治理改革,把学术委员会建设为高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针对高校包庇、纵容学术不端的现象,熊丙奇认为,该现象是因为高校没有能独立进行学术事务管理、评价的机构而造成的。虽然我国大多数高校都建有学术委员会,并号称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但是,学术委员会却是受行政部门领导,配合学校进行相关工作的。在出现学术不端举报时,学术委员会不能独立启动调查,而是要听学校领导的意见;在启动调查并取得调查结果后,学术委员会不能按调查结果做出处理,也需要听学校行政的意见。所以,这也就造成高校偶尔会对涉及学术不端的普通教师进行“严肃”处理,而对涉及“学官”级别的学术不端问题却能拖就拖,鲜有处理。

  而想要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要严惩严治,形成警示震慑。另一方面,要求高等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教学科研人员、学生等对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筑牢学术研究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良好氛围,营造学术诚信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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