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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学术不端 维护学术诚信
作者:个人诚信平台 来源:中国改革报 日期:2016/9/14 17:03:28 人气:
  九月开学季,大学生纷纷回归校园。人们常将高校比喻为“象牙塔”,是纷繁社会中的净土。近年来,这块净土也时而变得喧杂,论文造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屡屡成为新闻热点。甚至有媒体曝光了一条论文造假黑色产业链,牵涉到500多所高校,一篇论文要价几千元到几万元,论文造假的需求者,除了高校学生外,还包括不少高校的教师。

    为了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9月正式实施,这是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高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作出的规定,显示其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亮剑”举措,能否遏制学术造假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值得期待。

    多方面制度设计明确责任主体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教育部出台的《办法》,从教育与预防、受理与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总体来看具有三大亮点。

    亮点一:明确高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办法》规定,高校应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应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亮点二:健全教育与预防体系,首提建立学术诚信记录。《办法》专门设置了一章“教育与预防”,要求各高校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培训,完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和学术规范监督机制等,还明确指出高校应“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

    亮点三:认定6类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将6类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等;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等。违反其他根据高校或学术组织、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也属学术不端。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昌增益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高校认定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教育部明确规定不能做什么,什么行为属于学术不端,如此一来,高校即可在实际操作中认定哪些行为属于造假或者抄袭。”

    可建立学术共同体联合惩戒

    近年来,学术造假的查处难度日渐加大,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李立国介绍,与过去“赤裸裸地抄袭”相比,现在出现了改变或伪造研究数据、论文重复发表、侵犯研究生研究成果等新情况,学术造假“更隐蔽、更复杂化,查处难度也比较大”。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坦言,尽管教育部及各高校对学术不端一贯“零容忍”,但实践中仍存在“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依据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调查处理程序不规范、不同高校处理标准差别较大”等问题,极大制约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有效治理。

    李立国认为,学术不端问题如果仅凭行政手段来查处,可能很难发现问题。在国外,学术问题通常由同行来解决,依靠学术诚信体系和学术声誉制度,由同行建立学术共同体进行监督和评价,使造假或者抄袭行为较易发现。

    因此,李立国建议,可建立由学术同行组建的全国性学术共同体,将学术共同体、学术声誉制度及行政力量结合起来处理学术不端问题。“今后一旦有人违反规则,涉及学术诚信问题,就面临在学术共同体里被驱逐、在高校被解聘的风险,可能无法在学术圈发展,造假或者抄袭成本很高,惩罚效果会合理、公正、到位。”

    完善体系建科学评价制度

    “论文抄袭”“花钱买论文、发论文”高校学生是论文造假的重灾区,然而不少教师、院长,甚至校长和院士也裹挟其中。许多高校教师指出,其根源是,发表论文成果是目前我国高校评职称、申请课题、报奖项的必备条件,“论文门槛”由此造就了需求巨大的市场。

    专家建议,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短期内可采取增加违法成本的方式,让人们畏惧于法律而不敢违反。从长期来说,则应加强诚信教育,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开始就开设诚信课程,只有反复加强诚信教育,才能达到普遍的效果。

    《中国纪检监察报》在报道中提出,必须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要严惩严治,形成警示震慑。另一方面,要求高等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教学科研人员、学生等对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筑牢学术研究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良好氛围,营造学术诚信的良好环境。

    此外,一些教师呼吁,遏制学术造假从根本上还要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我们不能把论文数量作为唯一、简单化的评价标准,不能只看发表的文章数量,而是应当加强同行评审,真正科学地评价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水平。”昌增益说。

    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治理学术不端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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