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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全覆盖 重点职业人群将建信用档案
作者:个人诚信档案 来源:新消息报 日期:2017/7/7 14:59:13 人气: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宁夏将建立和完善各地区各行业个人信用记录机制,并积极推动个人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力度。到2020年年底,宁夏基本建成个人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初步实现个人信用记录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全覆盖。公民守信意识得到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明显改善,社会秩序和风气显著好转。7月4日,记者就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食药环保等重点领域失信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信用记录将被归集

  

《意见》明确,宁夏自治区将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重点领域失信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失信责任人的信用记录,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失信人的信用记录,按规定报送宁夏自治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和产品质量等领域是近年来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此次《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将以上重点领域失信企事业法人代表和失信责任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和关联,也就是说,过去某企业产生劣迹后,法人代表可以注销企业换个“包装”再开一家企业继续经营。如今,将失信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失信责任人信用记录进行归集和关联后,一旦企业出现劣迹,将会影响该法人今后建立其他公司的注册及经营,这就从源头上加强了企事业单位失信行为的防控。”宁夏自治区发改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处调研员王其枢表示。

  

公务员将建信用档案为考核选拔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宁夏自治区将把公务员守法、纳税、借贷等社会信用情况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政务失信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将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启动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自治区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应将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失信信息和褒奖信息,及时录入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宁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务员履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关联机制。


对此,王其枢表示,此前公务员的奖惩记录列在纸质档案中,除有特殊情况很少公开。《意见》将公务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之后,组织部门在公务员履职考核中,可以随时通过信用平台调取信息,作为公务员考核升迁的重要依据,这可以约束公务员的履职行为,使珍爱信用记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教师、医师、律师等涉众人群将建信用档案

  

与此同时,宁夏自治区将建立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的信用档案。宁夏自治区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确保失信人的信用信息得到完整记录,按规定报送宁夏自治区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宁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推动学校加强学生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将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连续三年以上信用优良办事可享“绿色通道”

  

《意见》要求,对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以优良信用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对具有优良综合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各级政府要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可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同时,对列入“宁夏自治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意见》提出,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将宁夏自治区金融服务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报送宁夏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宁夏自治区还将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信用宁夏”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建立个人信用信息修复机制泄露、篡改、出售个人信息者将被查处


宁夏自治区还将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完善异议处理、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过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不再展示使用。同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


宁夏自治区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完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做好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本人同意,不得向公众公开。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宁夏自治区将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和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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